高雄市政府111年防火宣導年度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消防法第5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3條。
(二)內政部消防署99年6月18日消署預字第0990006107號函頒「防火宣導須知」。
(三)內政部107年4月20日內授消字第1070822129號函頒「住宅防火對策2.0」。
(四)內政部消防署110年12月16日消署預字第1100501990號函頒「內政部消防署111年住宅防火對策2.0執行計畫」。
二、目的:
為普遍推行社會防火教育,灌輸民眾防火責任,期由本府相關局處互相配合,以消弭火災損失,有效維護社會安寧,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幸福高雄。
三、火災統計分析:
統計110年1至12月底止,本市火災案件分析如下:
(一) 火災案件分類:
以「其他(如雜草、垃圾)」類火災最多(占63%);其次為「建築物」火災(占24%)。
(一) 重大(A1、A2)火災案件起火原因:
盤點此期間本市A1(造成人員死亡)、A2(造成人員受傷、涉及糾紛、縱火案件或起火原因待查之火災案)火災之起火原因,以「電氣因素」起火最多(13件,占33%),其次為「縱火」(10件,占25%),「自殺」及「遺留火種」排名第三(各5件,各占13%)。
(二) 建築物火災起火原因:
盤點與民眾密切相關之建築物火災,其起火原因以「電氣因素」最多(256件,占37%);「爐火烹調」次之(235件,占34%);遺留火種排名第三(62件,占9%)。
一、實施時間: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防火宣導知識相關網頁連結、懶人包:
防火宣導標語
(一) 雜物斷捨離,火災遠離你
(二) 報案一一九,生命得長久
(三) 快樂出門去,隨手關電器
(四) 隨地置放引火物,大難臨頭最痛苦
(五) 起火油鍋馬上蓋,全家大小無災害
(六) 遠離易爆易燃物,生命財產得保護
(七) 廚房油煙常清洗,無情之火不再起
(八) 避難逃生多明瞭,扶老攜幼免煩惱
(九) 滅火器具保堪用,搶救火災最神勇
(十) 安全梯道有暢通,避難逃生樂輕鬆
(十一) 安全門梯先了解,生命分秒不拖累
(十二) 防火巷道不阻塞,生活空間免災害
(十三) 消防編組勤演練,發生火災不復見
(十四) 遠離莫名之災禍,用電負荷不超過
(十五) 多項電器共插座,易生短路成災禍
(十六) 瓦斯漏氣勿驚慌,千萬不可動開關
(十七) 使用液化石油氣,保持通風最要緊
(十八) 勤做家庭防火逃生,免除他日無謂犧牲
(十九) 打電話,說清楚,講明白,消防隊,救人命,馬上來
(二十) 多充實消防知識;可免災禍避生死
(二十一) 家中預留逃生口;緊急避難不用愁
(二十二) 大人出門不注意;小孩反鎖出不去
(二十三) 生命安全非兒戲;一時疏忽來引起
(二十四) 爆竹煙火燃放時;選擇遠離易燃物
(二十五) 易燃易爆危險品;勿讓火源來靠近
(二十六) 汽車機車加油時;立即熄火莫輕忽
(二十七)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維護安全保生命
(二十八) 農曆七月免燒金;預防火災雄有心
火場迷思闢謠專區
(一)火災發生時,一定要逃生?
火場求生可以選擇「逃生」或「找到相對安全處所避難待救」。「逃生」的目的是:設法通往絕對安全的出口。一旦發現逃生路徑的門把高溫燙手或已濃煙密佈,代表火勢的發展已不利採取「逃生」手段,改選擇找到相對安全處所避難、呼救、撥打119求救,等待消防隊到達,爭取存活時間。
(二)在火場中,採低姿勢爬行穿越濃煙逃生,即可存活?
1. 火災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是被煙嗆傷,而非被火燒傷。因此,任何穿越濃煙的行為,就是將自己暴露在火災傷亡的風險當中。
2. 判別自己的所處環境、時空是否利於逃生非常重要,一旦察覺環境已不利逃生(逃生路徑充滿濃煙),若非身在起火居室(或在起火點旁),選擇安全空間關門避難、塞門縫,並對外呼救,才是最佳對策。
(三)若要逃生,是向下逃還是向上逃?
煙每秒上升3~5公尺,且伴隨著高溫、有毒氣體一併往上蔓延,若選擇向上跑,人的速度不但跑不過煙,更會因此遭受濃煙高熱侵襲,導致呼吸道受損,吸入過多有毒氣體而造成傷亡。
(四)火場逃生緊急,應搶快搭電梯?
火災發生時,普通電梯的供電系統隨時會斷電,使人受困在電梯內,此時的電梯管道間猶如煙囪一般,一旦火煙滲入管道,將直接威脅電梯內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拿塑膠袋套頭,使擁有充足空氣穿越火場?
塑膠袋無法耐火場高溫(200度以上),並可能釋出有毒氣體,亦會造成視線遮蔽,阻礙應變行動。
(六)遭遇濃煙,要用濕毛巾摀住口鼻逃生?
無論選擇「逃生」或至相對安全的空間「避難待救」,都是在跟時間賽跑。為了找到毛巾、衣物再將其沾濕、浸溼,直接耽誤了應變時間,且手拿濕毛巾不利移動,亦不能阻隔火場中的有毒氣體。
(七)將滅火劑噴灑在身上,可成無敵「防護網」足以逃離火場?
市面上可見有標榜強效之滅火劑,宣稱噴灑在身上可以免於火燒傷的功效?不論產品是否有該功效,在火場求生法則中,首要之務,絕非尋找濕毛巾或強效滅火劑,反而忽視了火場中「濃煙」的危害。及早逃生或選擇相對安全場所避難,才是保全性命之上上策。
(八)若要避難,浴室裡有大量水源,是最佳避難場所?
一般住家的浴室構造通常為塑膠門(且通常對外窗小或無對外窗),無法抵擋火場頭號殺手-「濃煙」,一旦塑膠門板遇上高溫濃煙溶化,將加速濃煙侵襲。因此,浴室不是個相對安全的避難環境,不利人員躲避待救。
(九)煮食不慎起火,手邊有水龍頭,以水滅火最方便?
當煎魚、油炸烹調不慎引起火災時,若以水灌救,水一旦碰到高溫的油鍋,立即蒸發成高溫水蒸汽,伴隨油鍋中的油噴濺而出。最佳方式應是取手邊的鍋蓋直接蓋上,關閉爐火,以「窒息」原理達到滅火效果。
(十)假「講習」,真「推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消防器材,到底該不該買?
邇來曾有民間消防協會假藉受政府機關委託,辦理消防教育講習名義不當推銷高價消防器材,謀取暴利之情形。在此呼籲民眾,消防局辦理各式宣導活動時皆會穿著工作服並配戴識別證件,若遇到上述情況,可向消防機關詢問、通報;於購買消防器材前,可多方比價,務必確認是否附加認可標示,以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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